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江化微”)于2022年3月3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項目款并以募集資金置換的議案》,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資本站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實施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該部分置換資金視同募投項目使用資金。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218號”文《關于核準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的核準,上市公司可向特定對象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數量不超過42,588,000股。截至2020年11月16日,上市公司實際已向特定***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8,787,878股,發行價格33.0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9,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7,912.46萬元。截至2020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上述發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華驗字[2020]000704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已將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戶,并與保薦機構、募集資金開戶行共同簽署了三方/四方監管協議。
二、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程序
1、根據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及相關采購情況,由相關部門提交資金使用計劃,明確資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及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的額度。
2、在具體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時,嚴格按照公司資金支付審批流程申請款項支付,支付流程中應注明付款方式為使用銀行承兌匯票,財務部門根據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承兌匯票等票據的支付手續,包括庫存銀行承兌匯票等票據的背書支付和向銀行申請開據承兌匯票等票據的支付,并建立對應臺賬予以登記,定期編制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款項的匯總表。
3、財務部已統計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已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款項清單,金額合計1,997.92萬元;未來將定期統計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款項,并編制置換清單。置換清單經董事長審批,并由募集資金專戶銀行審核后,將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款項從相應的募集資金專戶中等額置換轉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一般賬戶,同時通知保薦機構;未來通過上述方式等額置換募集資金的金額由會計師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年度審核報告中一并確認。
4、財務部須建立明細臺賬,按月匯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明細表,并報送保薦機構。
5、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有權采取現場檢查、書面問詢等方式對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情況進行監督,公司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應當配合保薦機構的調查與查詢。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情況
上市公司在募投項目實施期間,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或背書轉讓)支付募集資本站資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募集資本站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本站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審批程序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經全體董事表決,一致同意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風險,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資本站資項目實施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制定了相應的操作流程,能夠保證募集資金得到合理使用,不會影響募集資本站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本站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三)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不影響募集資本站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本站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公司審議程序和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建立了規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江化微及全資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本站資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制定了相應的操作流程,不影響募集資本站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
3、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化學品再生項目試生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陰江化微”)全資子公司四川江化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江化微”)年產3萬噸超高純濕電子化學品、副產0.2萬噸工業級化學品再生利用項目(以下簡稱“四川江化微二期”)獲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編號:川環危第511403093號),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日,四川江化微收到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詳情如下:
編號:川環危第511403093號
法人名稱:四川江化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勇
經營設施地址:四川彭山經濟開發區創新二路東段12號
核準經營方式:收集、貯存、利用綜合經營
核準經營危險廢物類別: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廢物代碼900-402-06、900-404-06)
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四川江化微二期獲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標志著四川江化微二期項目中的再生項目可以對外收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中的化學品,已具備試生產條件。同時四川江化微一期年產6萬噸超高純濕電子化學品項目已于2021年12月26日取得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已陸續獲得訂單,四川江化微整體發展將步入快車道。
由于產業特點以及試生產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者謹慎決策,注意防范***風險。
特此公告。
江陰江化微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