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企業日常大量的與其他企業或個人的經濟業務往來,都是通過銀行結算的,銀行是社會經濟活動中各項資金流轉清算的中心,為了保證銀行結算業務的正常開展,使社會經濟活動中各項資金得以通暢流轉。那么,銀行的結算方式有哪些?
一、銀行匯票結算方式
1、銀行匯票
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匯款人**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銀行匯票一律記名,付款期為1個月(不分大月、小月,一律按次月對日計算;到期如遇例假日順延),逾期的匯票,兌付銀行不予受理,但匯款人可持銀行匯票或解訖通知到出票銀行**退款手續。
2、銀行匯票結算的程序
匯款人需要使用銀行匯票必須按照規定填寫銀行匯票委托書”一式三聯交給出票銀行,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委托書”并收妥款項后,簽發銀行匯票。匯款人持銀行匯票可向收款單位**結算。收款單位對銀行匯票審核無誤后,將結算款項及多余金額分別填寫在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連同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轉賬結算。銀行匯票具有使用方便,票隨人到,兌付性強等特點。同城、異地均可使用,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都可使用銀行匯票**結算業務。
二、商業匯票結算方式
1、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由承兌人承兌,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書人支付款項的票據。商業匯票適用于企業先收貨后收款或者雙方約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或債權債務的清償,同城或異地均可使用。商業匯票必須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禁止簽發無商品交易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一律記名,付款期最長為6個月,允許背書轉讓,承兌人即付款人到期必須無條件付款。
2、類別
商業匯票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前者指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商業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可由收款人簽發,經過付款人承兌,也可由付款人簽發并由付款人承兌。后者是指由銀行承兌的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賬戶的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
3、商業匯票結算的程序
采用商業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付款人應于匯票到期前將款項足額存到銀行,銀行在到期日憑票將款項劃轉給收款人、被背書人或貼現銀行。如到期日付款人賬戶存款不足支付票款,開戶銀行不承擔付款責任,將匯票退回收款人、被背書人或貼現銀行,由其自行處理,并對付款人處以罰款。
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承兌申請人應持購銷合同向開戶銀行申請承兌,銀行按有關規定審查同意后,與承兌申請人簽訂承兌協議,在匯票上蓋章并按票面金額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承兌申請人應于到期前將票款足額交存銀行。到期未能存足票款的,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收款人、被背書人或貼現銀行無條件支付款項外,還將按承兌協議的規定,對承兌申請人執行扣款,并將未扣回的承兌金額作為逾期貸款,同時收取一定的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