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調整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手續費收費標準的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為支持企業恢復發展,自2024年1月22日起對我行《人民幣支付結算業務收費標準》中的“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原“銀行承兌匯票”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手續費按票面金額收取。①3個月(含)以內,按票面金額的0.05%;②3-6個月(含)以內,按票面金額的0.06%;或按協議價格收取。”現統一調整為“手續費按票面金額的0.05%;或按協議價格收取。”
對上述事宜有任何疑問,可前往我行營業網點或致電我行**地區客服熱線400-858-8888,臺灣地區客服熱線008-0186-3155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