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銀行是指在本國境內由外國獨資創辦的銀行。外資銀行的經營范圍根據各國銀行法律和管理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國家為穩定本國貨幣,對外資銀行的經營范圍加以限制;也有些國家對外資銀行的業務管理與本國銀行一視同仁。外資銀行有的是由一個國家的銀行創辦的,也有的是幾個國家的銀行共同***創辦的。
在中國的外資銀行:
匯豐銀行、渣打銀行、東亞銀行、恒生銀行、美國銀行、華僑銀行、滿地可銀行、澳新銀行、星展銀行、荷蘭銀行、德意志銀行、永亨銀行、南商銀行、友利銀行、巴黎銀行、三菱東京日聯銀行、瑞穗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花旗銀行、三井住友銀行、摩根士丹利國際銀行、東京銀行、摩根大通銀行、大華銀行、韓亞銀行、華商銀行、協和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華美銀行、新韓銀行、大新銀行、外換銀行、盤谷銀行、華一銀行、首都銀行、正信銀行。
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外資銀行業務在中國迅速成長,中外經濟交流也明顯增多,在日趨國際化的中外業務不斷發展的形勢下,我國也加快了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法規化的進程。1985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允許外資銀行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和海南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
1985年8月,中國較早創立者中外合資銀行廈門國際銀行成立,注冊資本10.69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