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發布《關于同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清和南街清沁苑支行變更名稱的批復》,根據《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5號)有關規定,同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清和南街清沁苑支行的名稱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清和南街清沁苑支行”變更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慶豐支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清和南街清沁苑支行接此批復后持本批文、該機構金融許可證,及時到寧夏監管局**《金融許可證》的換發手續,并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變更手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市清和南街清沁苑支行應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變更事項,并向寧夏監管局報告。若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的,批文失效,寧夏監管局將**行政許可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