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召回是什么意思?
所謂汽車召回(RECALL),就是投放市場的汽車,發現由于設計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關的法規、標準,有可能導致安全及環保問題,廠家必須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該產品存在問題、造成問題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請,經批準后對在用車輛進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隱患。
汽車召回在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國家早已不是一件新鮮事兒。其中,美國的召回歷史最長,相關的管理程序也最嚴密。美國早在1966年就開始對有缺陷的汽車進行召回了(主管部門為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參見美國"國家交通和機動車輛安全法"和美國法典第49條第301章),至今美國已總計召回了4億多輛整車,4600多萬條輪胎,6600多個零部件,4200個兒童座椅。涉及的車型有轎車、卡車、大客車、摩托車等多種,全球幾乎所有汽車品牌制造廠在美國都曾經歷過召回案例。在這些召回案例中,大多數是由廠家主動召回的,比較知名的車企有寶馬、奔馳等名車。但也有一些是因NHTSA的影響或NHTSA通過法院強制廠家召回的。美國法律規定,如果汽車廠家發現某個安全缺陷,必須通知NHTSA以及車主、銷售商和代理商,然后再進行免費修復。NHTSA負責監督廠家的修復措施和召回過程,以保證修復后的車輛能夠滿足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