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貸款清收方案
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實行集中清收與屬地清收相結合,以集中清收為主的方式進行。集中清收是指不良貸款占比20%以上和不良貸款余額3000萬元以上的縣級支行成立或指定專職負責集中清收管理轄內不良貸款;大中城市行成立或指定專職機構負責集中清收管理城區不良貸款。集中清收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清收機構)可以是基層經營單位,也可以是職能部門,如:風險資產管理部、資產經營(保全)部、信貸管理部等。屬地清收是指資產質量相對較好,未設立清收機構的經營行,由各貸款經營機構負責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工作。
不良貸款清收管理人員主要是指組織安排、內部競聘的專職清收人員。造成不良貸款的主觀責任人,堅持人隨業務走,作為清收機構兼管人員,清收責任貸款。
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實行行長領導下的部門分工負責制。風險資產管理部門是負責不良貸款清收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經營行成立的清收機構,作為風險資產管理部門職能的延伸,隸屬風險資產管理部門領導、管理;人事、客戶、信貸管理、財務會計、法規、稽核、科技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為不良貸款清收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法律、財務、人員、技術支持。
清收管理權限。
(一)抵債資產的接收和處置權限按《中國農業銀行抵債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二)依法***權限按各級行每年法律事務授權執行。
(三)注資盤活不良貸款,按照信貸授權和我行信貸管理規定,由各有權行貸款審查委員會審議,行長審批。
(四)呆賬貸款核銷審批按《中國農業銀行呆賬貸款管理及核銷暫行辦法》執行。
建立健全清收管理監測體系。經營行建立不良貸款分戶臺賬,逐戶記載不良客戶的經營情況以及在我行貸款情況。總行制定風險資產管理監測報表,監測各級行不良貸款清收盤活計劃執行情況。
在不良貸款清收管理過程中,對有弄虛作假、越權操作、造成國家資產流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工作人員,要按照中國農業銀行有關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