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移擔保物的占有形態,擔保人負責擔保物的保管的擔保變更擔保物的占有形態,擔保人負責擔保物的保管.一般來說,抵押物損壞或價值減少,抵押人負責,抵押物損壞或價值減少由抵押權人負責.債權人對抵押物沒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物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完成抵押物處置的抵押物處置不需要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可以處置.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的財產作為償還債務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者稱為抵押者提供的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的債權人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是抵押權的一種.抵押設置后,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扣或抵押物變賣價格優先償還其他債權人.抵押物可以是動產或房產,但法律禁止流通或強制執行的財產不得作為抵押物.
根據保證法的規定,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和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保證權的費用.抵押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抵押擔保范圍一般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雙方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抵押擔保范圍以《擔保法》規定的法定抵押擔保范圍為基準.
抵押權為約定擔保權,抵押擔保范圍一般以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約定為基準.抵押合同明確規定,抵押擔保范圍只包括主債權,不包括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或者只包括其中一項或幾項,按合同約定處理.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債務的,在處理抵押物收入中,債權人只能在抵押合同約定的優先償還范圍內優先償還,不能超過約定的優先償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