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要求:專項債券資金的使用應嚴格對應項目的資本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規定的時間內攔截、占用、挪用、定期支出、項目和資金;
2、適用范圍:按照“一案兩書”編制的建設內容,支付相關工程費用,除建設內容外,不得支付其他工程費用。
以上就是政府債券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相關內容。
政府債券應屬財政性資金。財政資金是指預算資金、國債資金等包括與國家財政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財政收支,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準的地方政府貸款規模內,財政部根據客觀因素計算新增一般債券和更換一般債券的規模,報國務院批準后發給省財政部門。所以,政府債券是屬于財政資金。
政府債券資金投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目的是用較小的資金帶動較多的私人投資。政府債券資金的力度會因為各國的財政狀況不同而有所不同。產業投資基金與金融機構的關系十分密切。在發政府債券資金達的國家,有部分銀行或保險公司自設投資公司直接向產業投資基金出資,通過政府債券資金投資產業荃金而獲取回報,實現政府債券資金資本保值增值。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化和消除反應了國家的單方面意志。國債法律關系雖然與其他金融法律關系相比是平等的法律關系,但在國內債務法律關系中比一般債務關系更為明顯,反映了一定的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