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什么東西不能帶
2023-12-19 0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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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一、槍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能夠發射彈藥(包括彈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裝置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的物品,主要包括:(一)軍用槍、公務用槍,如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二)民用槍,如氣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三)其他槍支,如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境外槍支以及各類非法制造的槍支;(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二、爆炸或者燃燒物質和裝置能夠造成人身嚴重傷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燒裝置(物質)或者可能被誤認為是此類裝置(物質)的物品,主要包括(一)彈藥,如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子彈(鉛彈、空包彈、教練彈);(二)爆破器材,如炸藥、雷管、引信、起爆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三)煙火制品,如煙花爆竹、煙餅、黃煙、禮花彈;(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三、管制器具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主要包括:(一)管制刀具,如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或是跳刀(刀身展開或是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二)軍警械具,如警棍、警用電擊器、軍用或是警用的匕首、手銬、拇指銬、腳鐐、催淚噴射器;(三)其他屬于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如弩。四、危險物品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危險物品,主要包括:(一)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二氧化碳、水煤氣、打火機燃料及打火機用液化氣體;(二)自燃物品,如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三)遇濕易燃物品,如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四)易燃液體,如汽油、煤油、柴油、笨、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制品;(五)易燃固體,如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相關法律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承運人承運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規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定義范圍內的物品。承運人承運的行李,按照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在收運行李前或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裝有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運輸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絕收運或隨時終止運輸。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對于坐飛機什么東西不能帶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搜索查看本網站其他相關知識,或者咨詢律師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