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每一個法院只能對自己擁有管轄權的案件行使管轄,如果在受理民事案件之后才發現自己沒有管轄權的話,可以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法院。但是移送管轄只能進行一...
一、移送管轄適用范圍是什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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