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股票交割日,實際上就是指買賣股票后股票與資金進行結算與交收的日期,如果投資者對交割手續有異議,可以向有關機構或部門進行反映,而每一種交割方式的選擇,對股票交割也會產生很大影響的,這一點很重要。
交割是結算過程中,投資者與證券商之間的資金結算。滬深兩市除B股外的上市交易證券(A股、基金、債券),都實行T+1交割制。T+1制是指當日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日賣出,資金收付與證券交割只能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進行,不能在當日從帳戶中提取現金。
投資者應注意的是,T+1制當日買入的證券當日不能賣出,而當日賣出的股票是可以買入的。
投資者進行證券委托買賣以后,應及時辦理交割手續,如發現有疑問,可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3天),向證券營業部提出質疑。對于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如果證據確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證券營業部進行賠償。
股指期貨交割日一般是合約所在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如5月的股指期貨的交割日是5月21日(5月的第三個周五),這天所有沒有平倉的合約都會按照交割價結算(即現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