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凍結銀行卡嚴重。司法凍結是由法院實施的工作,而不是銀行。銀行卡被司法凍結后,銀行卡里面的錢不能夠被轉移或者使用。當審查結束后,當事人才能夠向法院提出解凍解封。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采取凍結等強制執行的措施。因此被凍結一方需要按照法律文書履行其義務,才可以解除凍結。
銀行卡被司法凍結的原因:
1、用戶的銀行卡賬戶交易涉嫌違法違規;
2、因長期拖欠貸款不還,銀行向法院對用戶提出訴訟;
3、用戶的銀行卡賬戶資金來源不明,財產存在異常變動;
4、被個人或單位申請了財產保護;
5、法院在當事人觸碰法律底線的情況下凍結銀行卡;
6、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
7、當事人不履行債務償還義務,拒不繳納罰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強制執行的措施,就會凍結銀行卡;
8、司法機關因辦案的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凍結銀行卡,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是有權凍結的。
司法凍結想協商還款的辦法:
1、實際上,在債權人將欠款人起訴到法院之后,法院并不會立刻就判定強制執行。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優先讓雙方進行庭外調解,就欠款方面進行一次協商,看欠款人是否有足夠的還款意愿、債權人是否能夠接受協商分期還款的方案;
2、法院在強制執行欠款人之后,也有一次協商還款的機會。欠款人找到執行法官,向執行法官講述自己的情況,表達想要協商還款的意愿。法院也是會再次組織雙方進行庭外調解;
3、如果債權人不接受協商分期還款的話,法院也是無能為力的。如果欠款人有能力執行的話,法院就會強制執行。如果欠款人沒能力執行的話,法院有可能會暫停本次執行程序;
4、如果債權人接受分期還款的話,建議欠款人最好能在3年之內將欠款還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或者執行時效為三年。大部分情況下,債權人有可能接受三年以內的還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