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險包括人身傷害累計賠償限額、醫療費用累計賠償限額、第三者責任累計賠償限額、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處理費用累計賠償限額。保險費根據被保險人營業性質及參保人數對應所選擇不同的賠償限額計收。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因下列情形導致傷殘或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傷害。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履行其工作職責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產事故傷害。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4、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傷害。6、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7、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安全生產事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