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養老金也屬于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的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所指的是在1995年國家頒布的新養老制度之前已經參加工作,但是在新規施行之后才退休的人群,其退休后會按照新規所發放的養老金之外再發放一筆過渡性資金補貼,所補充發放的這部分過渡性的資金就是過渡性養老金。
視同繳費年限也是隨著養老保險新規定頒發所產生的一個名詞說法,指的是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照國家規定,正式職工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之前,其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的工齡年限,都算作“視同繳費年限”,也可以說就是雖然沒有實際繳納保險金,但是也看作已經繳納了。這個規定也是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個產物,其目的是盡量實現公平的養老保險制度,幫助新老制度平穩性的過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