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人民幣使用“元”而不是“圓”,該規定是在1995年國家頒布的人民幣相關的法律條款規定的,“元”是人民幣的貨幣單位,“角”和“分”則是輔幣的單位。在填寫支票中的大寫金額時,如果數字是以“元”作為結尾,則后面要加上“整”字,如果是以“角”或是“分”結尾,則金額后面不加“整”字。
在日常辦理金融業務時,通常是采用大寫與小寫同時存在的方式,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業務辦理的金額是準確且不易更改的,如果單純采用小寫的寫法,即使非常的方便,但是由于小寫數字非常容易被涂改以及錯認,很容易出現業務錯誤。因此需要加入大寫數字,大寫數字雖然會復雜一些,但是能克服小寫數字容易被涂改的弊端,并且可以通過大寫數字與小寫數字的對照來增加業務辦理的準確性,在票據結算時也能提高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