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免除
保險人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民眾騷亂或由于核子輻射所致被保險人所聘用員工傷殘、死亡或疾病;
(二)被保險人所聘用員工由于職業性疾病以外的疾病、傳染病、分娩、流產以及因這些疾病而施行內外科治療手術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三)由于被保險人所聘用員工自加傷害、自***、違法行為所致的傷殘或死亡;
(四)被保險人所聘用員工因非職業原因而受酒精或藥劑的影響所發生的傷殘或死亡;
(五)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保險人對其承包商所聘用員工的責任;
(七)除有特別規定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所發生的被保險人所聘用員工的傷殘或死亡;
(八)直接或間接因計算機2000年問題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人保雇主責任險條款主要內容有保險對象范圍、保險期限以及責任免除,其中保險期限為一年,期滿時,另**續保手續;保險對象范圍包括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國內股份制公司,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集體企業以及集體或個人承包的各類企業都可為其所聘用員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