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車一族都為自己愛車買過保險,當保險到期的時候需要對愛車進行續保才能繼續享受保險,續保時車險會有一個折扣計算,各大保險公司都將這一指標和下一年度能夠享受的車險折扣掛鉤。那么,車險折扣到底該怎么計算呢?
案例
廣州的黃先生在2012年3月28日購買了天平汽車保險公司的車險。2013年2月8日前后靠前次出險,定損和理賠都由天平公司負責,所有的手續均在保險期內完成。眼看車險快到期了,黃先生于2013年2月18日,也就是靠前次出險后的10天,購買了人保財險公司的車險。業務員強調,保險期從上一期結束之日,也就是2013年3月28日開始算起,為期一年。
2013年4月,黃先生的車再次出險,而這次的出險手續是通過人保財險公司**的。直至今年3月,黃先生的車分別在天平保險公司和人保財險公司各出一次險。然而今年年初他準備續保時,人保財險公司業務員告訴他,保費要上漲,因為在第二輪保險期內有兩次出險記錄。黃先生不能理解,靠前次出險是在2013年新投保之前發生的,怎么能與第二次出險算在一起了呢?
分析:保險費率是這么浮動的
保費價格由兩塊內容決定:一是交強險,一是商業車險。
先說交強險。廣州的車險是根據行業平臺來計算出險次數的,并參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進行浮動。其中有兩條規定與這一案例相關:第九條規定,浮動因素計算區間為上期保單出單日至本期保單出單日之間;第十條規定,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浮動時,應根據上年度交強險已賠付的賠案浮動。上年度發生賠案但還未賠付的,本期交強險費率不浮動,直至賠付后的下一年度交強險費率向上浮動。意思是說,以賠案的結案日為止,計算車主的出險次數。因此黃先生雖然手續已經辦完,但是最終結案跨了年度,雖然不影響下一年的續保費用,但會影響再下一個年度的續保。
再說商業車險。實際上,商業車險的折扣和優惠與交強險大致相同,其中出險次數也是最為重要的參考因素之一,但并沒有明確的條例或明文規定,主要按照各公司自行規定的浮動因子來進行上浮或下調。如果出險次數過于頻繁,一些保險公司很可能會將車主列入黑名單,用以防范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
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保險費率是由交強險和商業車險所決定的。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最新車險資訊,盡在慧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