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蘭州發布最新住房限購政策,從住房備案、購買住房地區、貸款首付、貸款利率都有相應的調整。2017年蘭州住房限購政策是怎樣的?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2017年蘭州住房限購政策
1、擁有蘭州戶籍家庭,咋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內已有兩套(含)以上住房,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次購買開商品房及二手住房。
2、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執行差別化的貸款首付和貸款利率;
3、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
4、已有1套住房的家庭和個人,想改善居住條件購買二套房的,如已還清房貸,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5、未結清房貸,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且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
為切實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堅決遏制***性購房和投機性購房。根據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以及甘肅省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甘調控組〔2017〕2號)相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意見。
一、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一)實行全市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
實行商品房“一房一價”備案制度,各開發企業新建商品房項目在開盤銷售之前,需向物價部門申報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商品房上市交易時,商品房簽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
2014年1月1日以后取得預售許可證但至今未售完的商品房,需向物價部門補辦價格備案。
(二)實行區域性限購政策
對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實施限購(含高新區、經濟區、九州開發區,不包括高新區榆中園區)。以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非蘭州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一套(含一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蘭州市戶籍家庭(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為蘭州市戶籍或一名駐蘭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在限購區域已有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三)實行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在限購區域內執行差別化的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其中,對于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50%,且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