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公積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2月組建,于1993年初正式啟動運作。隸屬于市***,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副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盤錦市公積金的管理和計算工作。
2002年12月,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后,經市編委批準,重新組建了盤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1年2月,適應形勢需要,中心機構升格為正縣級。中心設辦公室、籌資科、信貸科、稽查科、財務科、業務大廳6個科室,下設盤山縣辦事處、大洼縣辦事處,遼東灣新區辦事處,現有干部職工83人。近年來,中心在市委、市***正確領導下,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深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緊緊圍繞改善職工住房條件這個中心,加大歸集力度,加強貸款發放,嚴格財務管理,改進服務工作,中心全體干部職工務實創新,拼搏進取,各項建設不斷發展。先后被中華全國總工會評為“模范職工之家”,被省委、省***授予省級文明單位,被市委、市***授予軟環境和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中心黨支部被評為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業務大廳被團市委授予“青年文明號”。
主要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盤錦公積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來,嚴格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于“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努力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取得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