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鄉、村干部上門集中收繳方式:農民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戶口薄》到本村、組指定的地點**參合登記,填寫《參合人員繳費參合登記表》,經辦人員審查,收繳農民個人參合資金,同時開具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收款收據。
2、村集體經濟代繳方式:鼓勵村集體經濟好的村,實行由村集體經濟統一交納參合資金。村負責人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冊、戶口登記冊到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填寫、匯總《參合人員繳費參合登記表》,經辦人員審查,收繳農民個人參合資金,同時開具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收款收據。
3、農民主動到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繳納方式:農民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戶口薄》到鄉鎮新農合經辦機構**參合登記,填寫《參合人員繳費參合登記表》,經辦人員審查,收繳農民個人參合資金,同時開具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收款收據。
首先我們要知道,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的規則,概括來講就是15個字: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就醫地管理。
就醫地目錄是指報銷按照就醫地的醫保目錄,目錄內的診療項目才能報銷。
參保地政策是指雖然在異地可以報銷,但報銷比例仍然是按照參保地(老家)的政策。
比如說,小劉是湖南人,他轉到北京住院,他看病時執行的是北京的醫療報銷目錄。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線、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還是執行湖南所在市的政策。同時他到北京就醫,北京市經辦機構要像對待本地參保人一樣,給他提供同樣的服務和管理。
參合患者應持居民健康卡(或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和監護人身份證),通過多種形式在參合地**轉診手續。統籌地區經辦人員通過信息系統填寫相關內容。經辦人員填寫內容后,通過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及時將轉診信息上報至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未按規定向參合地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報告備案和執行轉診的患者所發生的跨省就醫醫療費用不予直接結報
總結:以上就是本文關于2019新農合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