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法則,又可以稱作“風險大量原則”、“大數定律”、“平均法則”。它是指保險人在可保風險的范圍內,應該根據自身的承保能力,去爭取承保盡可能多的風險和標的。
大數法則和風險分散原則,還有風險選擇原則共同構成了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它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率的基礎,而保險公司也會利用大數法則來分析承保標的發生損失的相對穩定性。它還能夠降低保險的成本,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并增強保險人承保能力的需要。
按照大數法則來看,保險公司承保的每類標的數目必須足夠大,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夠得出所需要的數量規律。但實際上無論是哪一家保險公司,它承保具有同一風險性質的單位都是有限的,所以通常情況下都需要通過再保險來擴大風險單位和風險分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