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沒工作離婚孩子判給誰
正常情況下,如果孩子還不滿兩周歲的話,那么不管女方有沒有工作,孩子基本都會歸女方撫養,但是考慮到女方無工作這個問題,即女方的經濟壓力可能過大,對于撫養孩子所需要的花費可能無法承擔,此時,一般男方會向女方支付撫養孩子所需要的費用,孩子的撫養費需要支付到孩子長大,即當孩子年滿十八周歲時。如若需要判決的孩子已經超過兩周歲了,那么此時就需要根據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斷了。如果需要判決的孩子已經年滿十周歲,那么此時在判決孩子歸屬時,要聽孩子自己的想法。
對于離婚案件中所產生小孩撫養權問題,一般都是離婚夫妻雙方先進行協商,如果就孩子撫養權問題夫妻雙方存在較大矛盾,雙方已不能僅僅通過協商就解決的話,此時離婚案件受理法院就會依據離婚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撫養條件、孩子年齡、教育背景進行分析并判決,同時法院在判決過程中也會考慮夫妻雙方中是否存在不適合撫養孩子的特殊情況,特殊情況主要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或者雙方長期存在虐待、家暴小孩等行為,或者存在吸毒、嫖娼、**等惡行且沒有悔改之心。
二、子女撫養權分配的特殊情況
判決孩子的歸屬方的原則就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故如有上述特殊情況夫妻一方或雙方是不具備擁有撫養孩子的權力的。
1.年齡不滿兩周歲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但是,如果女方有如下情況,孩子也可判給男方撫養,具體情形如下:
(1)女方患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疾病。
(2)女方雖然有撫養條件,但是卻不樂意撫養孩子,甚至于會發生虐待等事件,而此時男方主動要求撫養孩子時,男方也可獲得孩子撫養權。
(3)女方沒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男方可撫養孩子。
2.離婚雙方達成兩周歲以下的孩子由男方撫養,且男方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時,可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男方。
3.對于年滿兩周歲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生育能力的一方及若夫妻雙方中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沒有的情況下具有優先撫養權利。
4.夫妻雙方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相同時,有能撫養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的一方,且孩子對老人不反感時,具有優先撫養權。
5.年滿十周蘇的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需結合孩子的主觀想法。
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利益,是法院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關鍵,也是首要原則問題,也是確定子女由誰來撫養的決定性因素。如果想要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首先還是要由一份收入,也能保障孩子之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