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罰款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很多地方都沒有明確規定,有罰50的也有罰20的還有指揮交通的。行人闖紅燈處理起來很難。
二、交通規則關于交通違法的處理具體是什么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系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系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規定速度20%不超過50%駕駛,記6分。
三、什么情況下闖紅燈不受罰
(一)交警指揮
當路口有交警現場指揮交通時,如果交警的指揮手勢與交通信號燈不一致,這時只需要根據交警指示行車就可以了,“電子眼”是不會抓拍的。如有誤拍,申訴后交警部門直接撤銷罰單。
(二)紅綠燈故障或標線不清楚
由于紅綠燈故障,如只亮紅燈不亮綠燈等,或是由于地面標線模糊,司機看到紅燈后停下,但卻是壓線而停,這種情況也屬于誤闖,可以留取證據后向交警部門申請撤銷違章處罰。就好比這次的“天鴿”“帕卡”臺風,導致的紅綠燈故障和地面標線不清楚,交警部門予以全部撤銷。
(三)禮讓特種車輛
如果在路上遇到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每個公民都應該避讓。《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四)被**車闖紅燈
如果機動車車牌不幸被他人**后還闖了紅燈,當事人發現后可以馬上到交警部門去申訴說明情況,交警查詢屬實后是可以撤銷的罰單,如果發現不是自己的車違章記錄,就說明車被**了,這個時候要收集證據,并及時向交管部門申訴,這時只要能夠證明不是本人的車違章記錄都可以撤銷。
(五)緊急避險
緊急避險情況下不但沖紅燈可以撤銷罰單,其他違法行為同樣可以。比如有車突然變道,如果不避開就會被撞,只好強行壓實線變道躲開,這樣的罰單同樣可以撤銷。
行人闖紅燈的處罰標準一般根據當地交管部門視情況而定,有交警在場并當場糾正錯誤的,一般由交警當場進行罰款和警告,沒有交警在場但被電子監控設備拍到樣貌的,交管部門系統可以查到違法人信息并通過短信或電話告知處罰結果。但處罰并不是目的,闖紅燈的行為是對自身生命安全巨大的威脅,作為交通參與者,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