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交警最有效的辦法是什么?
可以撥打12309的電話熱線;向其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機關受理投訴后,應當及時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者組織。
人民**出現***、違法、犯罪的行為時,最有效的投訴方法是向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舉報。投訴交警可以向市交警總隊投訴,也可以向該交警所屬的公安局警務督察隊投訴。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或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另外一定要實名投訴舉報,匿名一般不予受理。一般情況時向所在區的警務督察隊投訴較好。
可以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交警。
二、交警部門可以被投訴監督嗎?
1、可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2、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4、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當事人對交警作出的處罰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者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交警。
其實我國的公安機關中所設立的交警部門也屬于我國的行政機關,其作出的行為屬于行政行為,也就是說,如果是我國的行政相對人對其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同樣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并且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