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應該怎樣簽訂
簽訂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條款。這些條款是:簽訂合同的目的(在法律上叫“標的”),比如,承包某項工程,提供某項勞務;標的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價款、價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反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提出合同的主要條款叫做“要約”。它既可以向某個特定的工廠、單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標、公開拍賣的形式提出。
如果對方在接到這個要約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內容,又經過雙方協商,最后雙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簽訂合同。接受要約,叫做“承諾”。
在簽訂合同時,提出要約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標形式以外,不能同時又向第三方提出同樣的要約。如果因為這樣做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對內容復雜、權利重大的合同,一般應簽訂書面合同。必要時,還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合同才能發生效力。
二、企業在簽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1、企業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調查和對方的基本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行業的前置許可等)。
2、了解對方項目的基本情況,例如發改、環保、建設、規劃等方面的審批情況,防止項目違法而致使項目終止。
3、了解對方企業資信情況,即對方的償債能力。為了以后更好的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
4、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重細節,一定要請有關法律、財務和業內專家審核,否則出現違約情形時可能很被動。
具體簽訂合同時,企業可根據合同的性質、復雜程度、雙方的交往程度及實際可能采取的調查手段等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決定調查項目和調查重點,如果雙方之間有很深的信任關系,自然也不需這么多的程序,總的原則是既不能失掉商機,也不能掉以輕心。
在經濟往來中,合同的簽訂必不可少,尤其是對于那些標的額較大的交易,合同的簽訂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簽訂的過程說復雜也復雜,當事人都不能掉以輕心。至于合同應該怎樣簽訂,簽訂合同的時候要注意什么,上文中已經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江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