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解書范本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說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身份證號碼、職業、戶籍地點、地址、聯系方式;
2、說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詳細過程;
3、雙方達成的調解條件,詳細列出;
4、和解各方簽字并按指紋簽字,見證人按指紋簽字。
5、最后寫上達成協議的日期。
二、和解書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不執行和解書怎么提起民事訴訟?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四、不執行和解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于執行法院管轄。
五、不執行和解書的訴訟材料有哪些?
1、民事***書。
2、主要證據材料復印件。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這里只能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和解書的基本內容,詳細的內容是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的,不過,民事主體之間簽訂的和解書并不屬于法律文書,所以,如果簽完和解書以后對方沒有履行應盡義務,不能憑和解書直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