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戶口遷入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請入戶我市,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二)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人才準入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年齡在50 周歲以下。(符合條件準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不作年齡限制),達到以下準入條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戶申請。
(一)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二)具備國家注冊執業資格;
(三)具備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四)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五)受聘于我市社會工作崗位的社工人才;
(六)具備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或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的人才,且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 3 年;
(七)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八)本省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具備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制教育應屆畢業生;
(九)來莞創業、就業,且未在國(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學人員;
(十)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在莞累計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000 元以上;
(十一)在莞登記注冊并合法經營1 年以上、依法納稅、吸納就業5 人以上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6 個月以上的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十二)符合條件準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
經認定評選的東莞市特色人才,按照《東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暫行辦法》規定,直接到公安部門**入戶。
東莞戶口遷入條件就如文中所述,希望可以對大家在戶口遷移問題上有所幫助。通常情況下,對于戶口遷移,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只要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并且沒有什么不好的記錄,就可以得到準許進行戶口遷移。一般而言,各個地區更愿意接受人才等方面的戶口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