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錄用員工后,為避免承擔員工的法律責任,不簽訂勞動合同,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而員工找到條件更好的公司后辭職,但是因為雙方沒簽勞動合同,擔心沒有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怎么辭職。
首先,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即使一直沒簽勞動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員工已經按約定完成工作任務,即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系。
其次,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員工按照以下方法辭職:
1、員工與公司協商一致辭職。并且,雙方達成一致后,員工可以隨時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時間限制。
2、員工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員工與公司不協商或是協商不一致的,員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辭職,只要按照這個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辭職。
注意,員工通知公司時要以書面形式,口頭通知或是以其他方式通知的,將會受到影響。
3、員工立即辭職。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者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員工人身安全,那么,員工可以不用協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辭職。
最后,沒簽勞動合同員工辭職時,除了順利解除勞動合同外,因為公司違法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員工辭職時可以要求二倍工資賠償。如果公司不肯支付或是拒絕支付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客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