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時候就已經有了三書六聘之禮,這樣的習俗流傳到了今天就演變成了彩禮,彩禮的多少在大多數人看來是很重要的,這樣的情形在農村地區尤其明顯,很多農村地區彩禮價格竟然是10萬起價,那么到底農村彩禮多少錢?彩禮錢法律有規定嗎?相關的內容就由的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農村彩禮多少錢,彩禮錢法律有規定嗎
法律也沒有規定農村彩禮必須是多少錢。
“彩禮”的表述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榍敖o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二、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自施行)
靠前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靠前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靠前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錢的數量也隨之增加,很多時候女方父母可能會因為男方父母給的彩禮錢太少而拒絕將女兒嫁出去,甚至是有的男方家里為了湊夠彩禮錢負債累累,彩禮只是一種習俗,多少都只是男方父母對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一種感謝之情,而現在很多人已經曲解了,形成了一種攀比之風。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農村彩禮多少錢,彩禮錢法律有規定嗎的有關內容,如果還有其他相關的內容可以咨詢我們的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