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滿,認為其判決有誤,可以通過代理律師擬一份民事申訴書,向上級法院提出申訴。那么民事申訴書應該怎么寫?有哪些寫作要點?下面小編結合一篇民事申訴書范文來告訴大家。
一、民事申訴書范文
民事申訴書
申訴人(原審原告):××電腦硬件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A 職務:經理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網絡公司
地址:××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B 職務:經理
案由:硬件購銷合同***
申訴人對××市××區人民法院××年××月××日(19××)×字×號判決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請求事項:
1、撤銷××市××區人民法院(19××)×字×號判決;
2、退還貨款××萬元人民幣并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實,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訴,請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本案,撤銷原判決,判令××網絡公司返還貨款××萬元人民幣并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以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
此致
××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硬件公司
蓋章
××年××月××日
附:1、原審判決書一份;
2、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硬件購銷合同一份。
二、民事申訴書有哪些寫作要點?
1、當事人基本情況
(1)原告基本情況:原告嘛,自己對自己當然是相當了解,所以要寫得詳盡些。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或出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聯系方式(如手機)等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況:原告對被告的一些情況可能不會非常了解,當然其最基本的信息還是應當也是必須要寫明的。被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聯系方式要盡可能打聽清楚和寫明,以方便法院送達)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當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也能夠寫明是最好不過的了)。
(3)第三人基本情況:同“被告基本情況”。 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這一順序分別列出。原告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狀中寫明,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等情況),代理人應列在原告之后,所應寫明的事項同上述“原告基本情況”。
2、訴訟請求
這部分是***狀的主要內容。訴訟請求要分項列明。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扼要,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民事訴訟本著“不告不理”的訴訟原則,原告不再訴訟請求中提出的請求,法院不會主動審理和保護。所以,事前應盡可能想得透些全些(當然也不能胡亂地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得不到法律保護卻還要分擔訴訟費用),以避免事后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等麻煩,更要杜絕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法律保護的情形發生。還有,千萬不要遺漏訴訟費用承擔項,要明確提出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的請求。
3、事實與理由
這一部分至關重要。事實和理由要在簡明扼要的基礎上盡可能真實詳盡,理由充分。這一部分是為訴訟請求服務的,要做到有的放失,切不可不著邊際地洋洋灑灑上萬言卻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更不能犯“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錯誤。
4、證據和證據來源
證人姓名和住所 除法律特別規定的“舉證倒置”情形外,《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所以,原告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事實與理由,有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法律義務。 證據如是證人證言以外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其他證據,要列明證據名稱和來源。如系證人證言,須注明證人姓名和住所,以備人民法院查對證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證。 證據來源是指獲取證據的地點﹑時間和途徑。當事人提供證據比較多時,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舉證和便于法官了解,應當依據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編號,比如依據證明的對象不同而分類﹑編號,這樣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張。
5、***狀結尾部分
***狀除應證明上述法律規定的事項外,還應寫明收受***狀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和***的年﹑月﹑日,并由***人簽名和蓋章。***狀中的“人民法院的名稱”要頂格,以視對人民法院的尊重。
綜上所述,在民事案件審理中,民事申訴書作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的一種手段,非常重要。一般民事申訴書范文包括幾個方面,如當事人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相關事實與證據。小編建議大家在**民事申訴的時候,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婁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