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東變更需要提供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 ;或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 及征求意見的說明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外資轉內資的,提交原外資企業有權機構同意轉讓股份的決議)。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無須提交本材料。
5、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或者股權交割證明。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7、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如股份轉讓涉及外資轉內資的,提交外經貿部門的批準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公司股東變更流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要哪些資料各個地方有所不同,具體內容可以去工商部門或電話咨詢。申請人手續齊全的情況下根據股東變更流程進行變更。完成公司股東變更需要的程序后股東變更申請人的股東資格就具有法律意義了。新股東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泉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