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審醉駕要交多少保證金?
申請取保候審后,沒有規定具體的辦案時間,如果符合條件,**完手續,實踐中一天就可以辦完。繳納保證金的數額結合案情定,最少不低于1000元。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拘役刑罰,并處罰金。
2、在法院審理判決前,對于醉酒駕駛的駕駛人會為其**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時,辦案機關可以要求駕駛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兩者任選其一,由辦案機關決定。
3、在法院判決時,會同時判處罰金。罰金是必須繳納的。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三、取保候審須知
適用條件
1、正面條件
①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處***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③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證據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處理完畢,但又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證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偵查的。
2、不能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其實取保候審有兩種主要的方式,靠前種就是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金額一般在2000到5000元的范圍內,還有另一種取保候審的方式就是,為醉駕人員找一個保證人。取保候審也是有一定的使用范圍的,因為醉駕已經被拘役,所以才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