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共服務,進行公共設施建設是離不開稅收的。稅收不僅能夠充實***的財政,還能夠起到資源配置的作用,調節收入差距。為了促進土地的合理使用,我國設置了城鎮土地使用稅。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的問題是大家最為關注的了。小編這就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如何征收
(一)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征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咨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城鎮土地使用稅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后,即可**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整。
在以上的內容中,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的方式,征收標準,征收時間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等問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依據不同級別的城市、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是不相同的。一般來說,大城市以及經濟發展程度高的城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會有適當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