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分為幾種情況?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二、對醫療過錯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行政處理時,應當以最后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作為處理依據。
當事人對鑒定結論無異議,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鑒定材料中的病歷資料原件等退還當事人,并保留有關復印件。
當事人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的,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應當及時將收到的鑒定材料移送負責組織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醫學會。
三、醫療事故鑒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對鑒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6、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7、醫療事故等級;
8、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綜上所述,醫療過錯發生一般會給患者產生不利影響,雙方在處理醫療過錯***過程中,應當先申請鑒定,醫療過錯責任鑒定會分為四個等級,全部責任、主要及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等。根據責任程度不同,醫療機構承擔的賠償金額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