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世后房產繼承的方法是什么?
父母去世后房產繼承的方法是:父母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自己可以跟爺爺奶奶協商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產生遺產***,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根據《民法典》靠前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靠前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首先由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繼承步驟
**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父母去世后的房產屬于遺產,應當根據遺產的繼承方法來進行資產分隔,法律上對繼承的相關程序及標準都進行了明確的認定,一般情況下,應當根據法律上規定的遺產順位繼承人的順序進行繼承,如果同一位置繼承人有多名公民的,則應當進行合理的協商,以決定財產的分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