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2因為2018年國家人社部出臺了《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明確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參保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得補繳。這一規定導致2018年不允許補繳社保。3使用補繳社保的人需要格外注意,在今后的社保繳納中要做好及時繳納的準備,避免出現類似被拒絕補繳的情況。
社保欠費能否補交,主要還是取決于這個社保欠費是由企業單位造成的,還是由個人造成的,如果說是個人造成社保欠費的情形,那么是不允許補繳,因為在2016年的時候,人社部門就出臺了相關的規定,專門說明作為靈活就業的個人,那么不得以補繳的方式來延長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所以說個人造成社保中斷的情景,那么是無法來進行補繳的。
但是企業單位造成社保中斷的情形,是可以正常補繳的,企業單位一方面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具有責任和義務來給自己的員工正常的繳納社保待遇,另外一方面企業單位如果說發生社保中斷的情形,不但要承擔這個正常的補繳費用,由此而帶來滯納金的費用,也應該一并由企業單位承擔。
所以說企業單位造成社保中斷,那么完全由企業單位來承擔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不是企業單位造成社保中斷的,那么是無法來進行補繳的,當然這個如果是當年度的社保費用,也就是說2019年在當年你沒有正常的完成社保的交費,并且在2019年12月231號之前,如果說想要繳納這個費用的話,那么都是可以正常來繳費的,因為這個不存在補交的問題,但是跨年之后,那么很多地區都不允許來繳費。
1、社保不許跨年度補交,意味著若繳納社保費用的某個月份漏繳了,就必須在當年內進行補繳,否則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再進行繳納。2、這是因為社保是按月繳納的,如果出現漏繳,會影響社保的計算和申領,同時跨年度補交也會給社保部門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工作量。3、此外,社保也有繳納時限,如果超過時限仍未繳納,就會對個人的社保權益產生影響。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及時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