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接管組全面行使包商銀行的經營管理權,并委托建設銀行托管包商銀行的業務。
報告稱,接管當日,包商銀行的客戶約473.16萬戶。其中,個人客戶466.77萬戶、企業及同業機構客戶6.36萬戶。包商銀行的客戶數量眾多,服務的企業與合作的同業交易對手遍布全國各地,一旦債務無法及時兌付,極易引發銀行擠兌、金融市場波動等連鎖反應。
包商銀行一般指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包商銀行)于1998年12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前身為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28日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更名為包商銀行,成為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包頭市,現有員工8000多名。
根據中研產業研究院《2020-2025年中國城市商業銀行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咨詢報告》分析:
城市商業銀行是中國銀行業的重要組成和特殊群體,其前身是20世紀80年代設立的城市信用社,當時的業務定位是: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為地方經濟搭橋鋪路。從20世紀80年代初到20世紀90年代,全國各地的城市信用社發展到了5000多家。然而,隨著中國金融事業的發展,城市信用社在發展過程中逐漸暴露出許多風險管理方面的問題。很多城市信用社也逐步轉變為城市商業銀行,為地方經濟及地方居民提供金融服務。
城市商業銀行在支持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國家區域戰略、助力地方經濟轉型升級、創新和改善金融服務、發展普惠金融、開展資本工具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等諸多方面,都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2019年6月14日,人民銀行決定增加再貼現額度2000億元、常備借貸便利額度1000億元,加強對中小銀行流動性支持,保持中小銀行流動性充足。中小銀行可使用合格債券、同業存單、票據等作為質押品,向人民銀行申請流動性支持。
7月23日,人民銀行開展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操作2977億元,并開展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2000億元,兩項操作合計4977億元,與當日中期借貸便利(MLF)到期量5020億元基本相當。開展上述操作后,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
TMLF操作是根據銀行對小微和民營企業貸款的增量和需求情況綜合確定的。自7月15日以來的6個工作日,央行累積投放資金7100億元,凈投放5215億元,可謂“火力”全開。
在7月15日國務院召開的經濟形勢專家和企業家座談會上,主要領導強調“政策工具箱里的工具還很多”,“要堅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和就業優先政策,適時預調微調,運用好逆周期調節工具”,“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信用風險(資不抵債)。
包商銀行出現嚴重的信用風險,其實還是由于監管不嚴,導致這類小型銀行當中的股權錯綜問題而引起,原包商銀行靠前大股東明天集團,持有原包商銀行89%的股權,而身為靠前大股東的明天集團,卻長期違規占用包商銀行將近1500億元的資金,從而導致包商銀行出現了越來越高的信用風險(資不抵債)。
11月23日晚,銀保監會官網發布一則批復,原則同意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商銀行資產總額僅為4.465億,負債總額卻高達2059.624億元,而股東權益為-2055.15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