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的簡稱是央行,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央行是在國務院的指導之下,來制定和實施貨幣措施和政策,及時預防金融類的風險,維護經濟和金融的基本穩定和良性可持續發展。
央行是在1983年9月成立的。中央銀行是以法律形式所確定下來的國家銀行。央行在國務院的監督指導下,獨立**業務和履行職責,可以不受到地方***、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的限制和干涉。央行的職責主要包括擬定金融業改革和方針政策、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系統性防范金融風險、承擔最后貸款人的相關責任、監督銀行債券和貨幣外匯市場、進行金融業的統籌設計等等。央行通常會通過定期出具相關分析報告和現場核查金融機構來完成相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