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指的是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并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主要職能:(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并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并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