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稅和地方稅是我國稅收體系中兩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央稅包括消費稅、汽車購置稅、進口關稅以及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等。這些稅收是由中央***征收和管理的,主要用于國家的基本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等方面。
另一方面,地方稅則包括城市土地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環境稅以及契稅等。這些稅收是由地方***征收和管理的,主要用于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
稅收是國家根據法律規定的標準,參與人民收入分配以公共權利強制、無償的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一種手段。它反映了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的合作與互動。征稅的目的在于滿足社會成員獲取公共產物的需要;國家征稅以公共權利為依據,征收主體只能是代表全體社會成員行使公共權利的***,任何其它組織和個人無權征稅,稅收必須依法進行。
稅收作為***籌集財政收入的標準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等特征。與其它財政收入形式不同,稅收是按照法定程序和標準進行的,旨在保障國家財政穩定和社會公平正義。
總之,中央稅和地方稅在我國稅收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它們分別由中央***和地方***征收和管理,用于滿足不同層次的公共需求。稅收作為一種強制、無償的手段,通過參與人民收入分配來滿足社會公共需求,體現了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的合作與互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