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為了充分的保障大學生們的利益,做出了一些相關方面的努力,將把哈爾濱市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預計于2009年9月啟動。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參與和保障將按學年進行,將支付標準和治療標準與學生、兒童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政策進行比較。據估計,個人每年將支付30元,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將免費參加保險。
哈爾濱市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堅持自愿參與原則,被保險大學生實行地域管理,重點保障基本醫療需要。覆蓋范圍包括:城市各類全日制高校(包括民辦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科研院所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被保險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補助金組成。資助標準是每人每年110元,其中經濟資助80元,大學生及其家庭30元。低保家庭大學生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大學生本人不繳費。
大學生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使用統籌金,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并確定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個人自付比例。
首先,我們應該從意識層面來培養大學生們保險覺悟,具體就是要加強對大學生的引導,使他們能夠樹立保險意識,認識到這一制度對保護廣大大學生(事實上,每個大學生自身的利益)利益的重要性;其次,應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不論戶籍、不論學校、不論學歷層次,均納入醫保,不能把民辦學校、非本地戶籍生源學生排除在醫保體系之外,否則,這樣的醫保制度就失去了意義,目前已經推出大學生醫保的地方,這方面都做得不錯;再次,應由學校幫困助學基金或其他方式,為家庭困難學生代繳醫療保險金,支付醫療保險之外的個人支付部分,因為從各地的大學生醫保制度看,學生自行負擔雖為“小頭”,但對于貧困家庭學生來說,還是不小的開支。最后,要加強對大學生醫保的管理,讓醫保制度切實解決大學生看病的實際問題,不能在統一收取學生繳費、統一**時很容易,而在醫保待遇兌現時,卻有各種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