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參保人員提供了醫療保障,它的存在讓高額的醫療費用不再成為阻擋治療的障礙。大病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企業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均可參保。大病醫療保險的范圍包括哪些疾病?有些城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
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無論是按病種,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而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
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范圍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范圍如下: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導致治療的;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8.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