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紅saya打孕婦的事件傳得沸沸揚揚,網上的評論也紛紛倒向孕婦,開始指責這名網紅。10月18日,有網友曝出,這件事情劇情反轉,saya并沒有打孕婦,同時,網友還稱saya爺爺因不堪網絡暴力和被網友送花圈被氣的去世。
近幾年網絡暴力是越來越嚴重,像本次的saya打孕婦事件,我們應該理智看待,以警方的事實為基準,而不是采用各種偏激言語攻擊別人,網絡暴力不可取,并且網絡并非法外之地,我們也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如過saya爺爺真因不堪網絡暴力和被網友送花圈被氣的去世,那就是罪過了。那么這種被氣去世,死亡保險如何賠償?
"死亡保險"是人壽保險的一種,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死亡,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根據保險的期限,它分為定期人壽保險和終身人壽保險兩種。其理賠如下:
一、死亡保險賠償金?!度松頁p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所需材料。1.醫院死亡證明2.尸檢報告3.戶籍注銷證明4.火化證明5.事故現場照片。
三、計算方式。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當地農村人均純)收入標準+賠償年限。
四、注意事項。1.審核法醫的尸檢證明、醫院的死亡證明(醫院內死亡的)、火化證明、銷戶證明(同時能體現死者戶口性質。
2.對單證有疑問的,應及時到出證單位進行核實。
3.死亡人員身份或死亡原因可疑的應到相關的部門調查,并通過走訪死亡人員周圍人員進行核實情況。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要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而如果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時候,必須經過被保險人同意。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因為人身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人身作為投保標的,為了防止有人圖財騙保,所以確定受益人時,必須由被保險人指定或經過被保險人同意。
在投保人身保險時,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當受益人為數人時,最好應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那么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收益權。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保險公司,經保險公司批注后才生效。保險公司對因變更受益人所引起的***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曾經有幾起案例,就是因為投保人在變更受益人時沒有經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在處理身故保險金時引發了***,因而變更受益人務必要出示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避免不必要的***。這一點的設定,也是為了防止有人為謀取利益對被保險人進行惡意傷害,切實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
除了保險合同的約定外,如果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身故保險金將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處理:一、沒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同時沒有其他受益人;三、受益人依法喪失收益權或放棄收益權,同時沒有其他受益人。
全殘保險金及重大疾病保險金的受益人為保險人本人,大多數保險公司不受理此類受益人的其他指定和變更。
1、如果指定丈夫為靠前順序的受益人,孩子為第二順序的受益人,則死亡保險理賠金的分配順序為:如果丈夫在李某死亡后仍然生存,就領取10萬元理賠金,孩子不能得到理賠金;如果丈夫在李某死亡前已經過世,孩子領取10萬元賠償金。
2、如果指定了丈夫和孩子的受益份額分別為70%和30%,那么,如果李某死亡時,丈夫和孩子都生存,則丈夫得到7萬元賠償金,孩子得到3萬元賠償金。
總結:網絡暴力不可取,理智才是正確的。我們應當購買保險,保障自己及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