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繳納方式可分為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種。一般來說,社會保險由所在單位為其員工繳納,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很多沒有在正規企業上班的人、比如自由職業者或是個體勞動者,他們也想要為自己上一份社會保險。那么個人怎樣繳納社保呢?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
個人繳納社保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由單位代交。即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另一種是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數百至數千,當地各有規定),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個人繳納社保的注意事項
只能參加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生育險。
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后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并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后相加連續計算;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后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并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退休后如要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的累計年限男女須分別達到25年和20年。
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被中斷后,存檔個人如要求繼續參保時,需持《醫療保險手冊》和銀行所出具的借記卡對帳單,到中心重新簽訂《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
因個人原因,在連續三個應繳費月的10日前未能在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入足夠現金,連續欠費三個月,醫療保險待遇自動中斷,所簽訂的《個人委托存檔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協議書》自行失效。
個人怎樣繳納社保?方式有兩種,一是由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二是以自由身份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個人繳納社保應注意只能參加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生育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