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強險條款
小編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條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合同由本條款與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共同組成。凡與交強險合同有關的約定,都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交強險費率實行與被保險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記錄相聯系的浮動機制。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費按照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批準的交強險費率計算。
最新交強險條款是交強險費率與交通違法行為相掛鉤。條例中規定如果在本年度,被保險車輛沒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或安全違法行為的,保險公司應在下一年下調其交強險費率。同樣的,多次發生或者發生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安全違法行為的,保險公司則應大幅上浮其交強險費率,其中,如果事故中不是車主過錯的,可以不提高費率。國家出臺這樣的政策,也正是為了促進車主的道路安全自覺性。
除此之外,交強險條款最新還有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對于交強險應與其他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不以盈利為目的,讓強制繳納的交強險可以純粹的為第三者提供保障作用;還有要求醉駕、毒駕等情況下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的范圍內給予賠付。這一看點,對第三者的保護更是顯而易見,往常遇到這樣的事故,受害者在醫院等到治療,而肇事者卻因為醉駕、毒駕被逮捕,受害者根本無法尋求賠償,而這一規定的出臺就徹底解決這一弊端了。
當然,交強險條款最新對責任限額也進行了調整。最新的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