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雙軌制養老金?
小編介紹,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雙軌制”問題始于1995年,國家率先對企業養老制度進行社會保障改革,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為內核的統賬結合”模式。機關和事業單位未列入改革范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這就形成了在養老制度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截然不同的雙軌”模式。
在企業,退休金按照其交納的養老保險費以及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計發;而機關和事業單位,則依據其工齡和退休前的工資計發。
解決養老金雙軌制”具有里程碑意義
靠前,有利于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近年來,隨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廣大農村和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加上企業職工和其他就業群體,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全國8.3億多人;只有5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游離在養老保險制度之外,成為制度全覆蓋的短板”和空白”。現在距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期只有6年時間,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實現靠前個一百年”目標的重大舉措。
第二,有利于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近年來,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開始實行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部分地區還開展了公務員聘任制試點;事業單位也正在加快分類改革,推行全員聘用制。建立統籌互濟、社會化管理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分散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維護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是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的有力制度保證。
第三,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類人員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
第四,有利于全面體現工作人員的勞動貢獻。將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改為按繳費水平、繳費年限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能夠更加全面地體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進一步增強激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