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我國開始開放二胎政策,各地產假也開始延長,在基本的98天上獎勵產假,那么2018年安徽產假是158天嗎?國家規定是怎樣的呢?在安徽購買了生育保險的職工們,這篇文章你很有必要讀一下了。
2018年安徽產假是158天嗎?
我們先來看兩個規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中對于產假的規定: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為98天,其中產前可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綜合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如果不是難產或者生多胞胎,安徽2018年產假就是在國務院規定的98天基礎上加上60天,98+60=158天。
安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以合肥為例):
1、用人單位按照《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規定及時參保、連續繳費,其參保職工自履行足額繳費義務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參保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3、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