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由***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一種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服務對象為全國各縣市的本地農民。但凡參保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農民,在定點醫院門診、住院的費用都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報銷。就住院報銷來說,主要可以分為兩種:
1.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2.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超次均住院費的部分按照原報銷標準的50%給予補償;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參保孕婦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正常分娩,鄉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助200元,區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補助350元,病理性分娩按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標準給予補償。
不同醫療機構的補償標準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五保、低保人員減免起付線;
2.中醫醫院、民族醫院或綜合醫院中醫科的中藥和中成藥按照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再提高20%給予補償;
3.對參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住院醫藥費,經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補償后自付超過1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給予40%的補償;
4.參保農民一年內多次門診住院,按照不同醫療機構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但年內累積不得超過1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時,報銷住院費用時需要帶好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IC”卡、病人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出院小結、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