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慢性疾病患者看門診以及就醫報銷有專門的規定,比如要去具備慢性病診斷資格的定點醫院檢查就診,并建立醫保專用門診病歷等。具體看下面的詳細介紹:
看慢性病申辦手續及就醫流程
1.參保人持醫保卡、有效身份證明到具備指定慢性病診斷資格的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并建立本市醫保專用門診病歷。
2.明確診斷后,主診醫生填寫《廣州市醫療保險指定慢性病診斷證明書》(以下簡稱《證明書》)。
3.相應專業的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名。
4.定點醫療機構醫務(或醫保)部門審核、蓋章,在醫保信息系統**申請登記。
5.在**申請的定點醫療機構開藥,并通過醫保信息系統結算、審核(不需到市醫保中心**)。
6.定點醫療機構打印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的《證明書》一式兩份,加蓋醫務(或醫保)部門印章后,1份粘貼在醫保專用門診病歷指定頁上,交參保人;1份由定點醫療機構留存。
7.此后,參保人持醫保專用門診病歷及醫保卡到具備該病種治療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指定慢性病門診專科藥品目錄
指定慢性病門診專科藥品目錄是指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參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的門診基本用藥需求劃定的相應門診專科用藥范圍。屬于指定慢性病相應門診專科藥品目錄內的藥費方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糖尿病等7種慢性病門診專科藥品目錄》,公布于廣州市勞動保障信息網,有需要的可以查詢。廣州醫保卡余額及定點醫院查詢請點擊:
參保人享受指定慢性病門診醫保待遇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當月正常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保
二是參保人按規定**指定慢性病門診醫保待遇審核確認手續。
指定慢性病門診醫療待遇有哪些?
參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后,按規定就醫屬于指定慢性病相應的門診專科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費,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在本市一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的專科門診藥費,統籌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本市二、三級醫療機構本部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本市其它醫療機構就醫或**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在備案的當地醫療機構就醫的專科門診藥費,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
(二)對參保人患每一種指定慢性病的門診專科藥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月10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